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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艳芳的哥哥自作自受,输掉官司要赔四万,百岁老母也断绝了关系

在华语影视的璀璨星海中,梅艳芳无疑是一颗最为耀眼的星辰。她那非凡的艺术成就和令人难忘的个性魅力,即使在逝世多年之后,依然在人们心中熠熠生辉。然而,关于她的讨论从未停歇,特别是她家族内部的纷争,尤其是哥哥梅启明的一系列行为,更是引发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近期,有关梅启明的新闻再次成为焦点。据最新报道,梅启明在去年3月于香港铜锣湾的一家餐厅工作时,不慎摔倒并陷入昏迷,随后被紧急送往医院。事故发生后,梅启明向餐厅老板提出了索赔要求,但老板对此表示怀疑,认为梅启明可能在“装病”,并拒绝了赔偿请求。梅启明随后将餐厅老板告上法庭,要求支付因工伤而拖欠的工资。

然而,法院最终判决梅启明败诉,认为他无法证明受伤是因工作所致,更可能是由于他自身的基础疾病。法院还要求梅启明支付约4万7千元的诉讼费用。

这一判决结果无疑是对梅启明一系列不当行为的有力回击。多年来,梅启明的行为一直受到外界的批评和谴责。梅艳芳去世后,留下了巨额遗产,梅启明不仅没有表现出对妹妹离世的悲痛,反而多次对遗产分配表示不满,试图获取更多的遗产份额,完全不顾妹妹生前的意愿和公众的感受。

此外,梅启明还多次利用已故的梅艳芳进行商业活动,以她的名义谋求利益,不顾外界的议论。例如,他曾以梅艳芳的名字和商标具有商业价值为由,指控电影《梅艳芳》侵权,并要求赔偿。梅启明的私生活同样备受争议,他生活奢侈,依赖妹妹的遗产,缺乏进取心。在对待妻子的问题上,梅启明的行为也引起了家庭的矛盾,导致妻子带着儿子回到马来西亚生活。

甚至,连年逾百岁的亲生母亲也因无法忍受梅启明的行为而与他断绝了关系。梅艳芳的母亲覃美金曾因梅启明的债务问题而倍感压力,甚至因此入院休养。梅启明的行为,无疑是对母亲早年溺爱的一种讽刺。

如今,梅启明终于尝到了自己行为的苦果,败诉并需支付4万元赔偿。这一结果,是对梅启明不当诉求的有力驳斥。多年来,他为了个人利益不断挑起争端,试图挑战法律和公正,但最终正义并未站在他这一边。

梅艳芳作为华语乐坛和影坛的巨星,她的艺术成就和人品都得到了公众的高度评价。她在去世前,不仅为侄子侄女外甥留下了教育基金,还为母亲提供了每月7万的生活费,并计划在母亲去世后将其余遗产用于慈善事业,这足以证明她的高尚品质。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希望梅艳芳的名字不再被家庭纷争所污名化,不再被无谓的争端所困扰。她的艺术和精神,应该成为我们永远的记忆和敬仰。

更新于:2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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